公 示
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〔2015〕50号)、《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通知》(浙劳社老〔2005〕145号)《关于调整苍南县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贴的通知》(苍残联〔2024〕8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以下残疾人列为2025年苍南县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,公示如下:
详见公示汇总表
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6日——2025年5月22日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投诉电话:59868715
2025养老保险补贴公示(5.16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