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,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,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印发<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税[2015]72号)等文件的规定,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集中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。现将集中申报苍南县2025年(所属2024年度)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(名单排名不分先后),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。
联系电话:苍南县残疾人联合会59868715
附件:2025年苍南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表